近年来,福建省全面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一方面明确采矿权人必须边开采边履行恢复义务,同时积极推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让采矿权人主动实施生态恢复工作;一方面积极探索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2000多座在采矿山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缴存恢复治理保证金;已实施399处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治理,完成治理面积740万平方米。
保证金,促添绿
“认真把矿山生态修复好,保证金就能返还。”拿到了返还的113.17万元保证金后,龙岩市天山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必深的这句话让许多矿山企业经营者心中悬着的大石头落了地。
2012年,《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出台后,采矿权人在开矿之初就必须根据所采矿山的具体情况缴纳少则十几万元,多则上千万元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数额不小的保证金,如何才能获得返还呢?不少采矿人心中存有忧虑。
“龙岩市新罗区第一批获得最多保证金退还的矿山企业之一——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的经验可以给采矿权人提供一定的参考。”龙岩市新罗区矿管办地勘股股长张卫国说。于是,记者跟随他来到高岭土公司位于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东宫下社区的露天采场一探究竟。
春日暖阳之下,整个高岭土露天采场犹如一个倒置的雪山,低处是雪白的高岭土,沿山势而上,依次是草皮、树林。这就是高岭土有限公司边开采、边恢复的成果。
高岭土公司总经理吕榕山介绍,公司按要求分阶段足额缴纳矿山生态恢复保证金,并严格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开采,且每结束一定高度开采,就根据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立即进行植被修复,所以多年前修复的采场已经树木成林,而近期修复的采场还只是青黄的草皮。
“像高岭土公司那样,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拿回保证金并不是难事。”张卫国说,2014年至2015年,新罗区共有17家通过验收的矿山企业获退还保证金,总金额2300多万元。
“毕竟收取保证金不是目的,督促企业恢复矿山生态面貌才是本义。”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丁健表示,去年,我省出台了《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及保证金返还工作细则(试行)》,保证金将会更快地进入快收快还的良性循环,以此促进青山少挂白。
多方出力,废矿变宝地
在惠安县涂寨镇胡厝村,占地23亩、深50米的废弃花岗岩采石坑,是这个村20年来最大的安全隐患。
不过,这个令大家头疼的废弃矿坑,马上就会变成村民们的聚宝盆。胡厝村党支部书记胡碧珠介绍,有经商经验的村民认为胡厝村毗邻高速公路,交通很方便,建议大家集资把废弃矿坑填平,然后建厂房出租。
2014年,胡厝村村民达成共识,开始筹集资金修复废弃矿坑。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经投入了80多万元,其中30万元来自村集体收入,50多万元由村民们集资。“现在平整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年底将建成第一期厂房。”胡碧珠说,最近,已有企业表达了租用厂房的意向。
“一举三得。胡厝村在治理矿山的同时,也提升了环境的承载能力,又能产生新的经济效益。”泉州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科长李松泰说。他介绍,自2012年出台《进一步推进矿山生态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来,泉州市废弃矿山整治工作已呈现出“政府主动引导、社会积极参与、政策加以保障、成效初步显现”的良好局面,往日满目疮痍的矿山废坑正在重焕生机。
据统计,目前,泉州市由企业和个人出资,已利用废弃矿山建成乡村公园1座,开垦茶园、菜园、生态养殖场共5处;治理废弃矿山13.6万平方米。
“恢复废弃矿山环境,市场化将是重要趋势。”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丁健介绍说,“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废弃矿山“青山挂白”示范治理,并在政策层面支持矿山复垦工作。他表示,只有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才能够不断拓宽修复资金渠道,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长久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