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委获悉,池州市力争用6年时间在全市建设光伏电站11340千瓦,实现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贫困村光伏电站建设全覆盖。
据悉,池州市实行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愿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重点扶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以及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措施上,池州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产业扶贫、生态环保,自愿参与、精准帮扶,多方出资、明晰产权,规范操作、确保实效”的总体思路,排出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另外,池州市着力建立资金筹措、运行维护服务等机制,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对本乡镇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负总责,细化扶贫、发改、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