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青岛于2013年底出台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财政补助政策,对市区范围内10蒸吨/小时以上(不含10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治理改造项目给予补助,两年时间,共发放补助资金近2亿元,助推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改造,换干净空气。
据青岛市环保局统计,2014~2015连续两年,市区两级财政投入补助资金近2亿元,共完成燃煤锅炉治理项目270个,治理锅炉117台。与2014年相比,2015年市区PM 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分别改善13.6%、24.3%、23.3%,三项污染物为近三年来最低水平,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明显,其中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改造项目的推动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青岛市将在做好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项目财政补助政策收尾工作及相关绩效评估的同时,至2018年底前,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