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桑德3月14日晚间公告称,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人民政府与启迪桑德于2016年3月13日在海城市签署了《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海城市人民政府授予启迪桑德在海城市设立的项目公司海城海德环保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许可业务。
根据资料,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系海城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采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认可的国际上先进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处理规模 1000吨/日,预计投资5亿元(其中:一期建设处理规模600吨/日,预计投资2.95亿元)。
海城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启迪桑德作为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承担人。该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期限自商业运营开始之日起三十(30)年(不含建设期),由启迪桑德在海城市以自有资金投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海城海德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环保公司”) 注完成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后续运营维护事宜,预计该项目公司内部收益率不低于 8%。
启迪桑德表示,本次投资将对公司未来固废业务规模拓展及区域业务扩张带来一定 积极影响,公司对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项目未来建设 实施将有利公司树立固废项目区域示范效应,将对公司在东北地区的项目开展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