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青海代表团建议,支持我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
建议中指出,青海太阳能资源丰富,年总辐射量仅次于西藏,居全国第二,海西地区可用于太阳能发电的荒漠戈壁等土地面积达9.96万平方公里,且地势开阔平缓,交通便利,综合开发条件居全国首位,是建设大型光伏并网电站的最佳地区。2010年以来,我省充分发挥太阳能资源丰富、综合开发条件便利等优势,推动光伏发电以每年100万千瓦以上的规模开发并网。截至2015年并网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564万千瓦。并且已经编制完成了海南海西两个可再生能源基地规划,基地规划目标装机规模6600万千瓦,其中光伏、光热、风电、水电分别为3600万千瓦、1300万千瓦、850万千瓦、850万千瓦,计划于2025年前建成。
建议中说,为推进我省两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的开发及外送工作,并在全国能源资源配置和绿色发展中取得优势,青海省确立了清洁能源发展理念,输送的是清洁电;并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的思路,开展海西、海南两个基地的建设,海南重点开发地区光伏、水电和抽水蓄能,海西重点开发光伏、光热、风电,并开发一定规模的抽水蓄能予以补充。并且明确了海南、海西新能源基地建设及外送思路。
建议提出,一是将青海省规划的两个新能源基地纳入国家“十三五”电力规划中,以统筹好电源市场、需求市场,实现能源与电力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青海新能源规模上得去、送得出、落得下。二是建议国家对光热电站建设给予一定的电价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光热储热技术发展,推动新能源企业加快推进光热电站建设。三是建议国家能源局支持青海省开展抽水蓄能选点工作,将相关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国家“十三五”抽水蓄能选点规划及电力规划。四是建议中东部地区不再新开工建设煤电机组,缺口电力依托全球能源互联网大趋势,通过建设特高压输电通道,给青海大规模清洁能源留出一定的消纳空间,助推青海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