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国资委主任王昌建议,在京津冀地区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
王昌介绍,分布式光伏电站是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且以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它具有输出功率相对较小、环保效益突出、有效缓解局地用电紧张、发电用电并存等特点,是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发电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6年将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王昌认为,在京津冀地区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对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有效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和用能方式、节能减排、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京津冀地区目前已经具备了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站的四方面条件:一是符合产业政策,京津冀地区作为未来最具经济活力的区域,理应走在全国前列;二是自然条件优越,京津冀地区是我国光照资源富集的地区,仅河北年辐射量就达1450—1700kWh/m2;三是地域比较广阔,京津冀地区的燕山、太行山、坝上等山区、高原以及广大平原地区,有很多非常适合发展光伏发电站的场地;四是建造成本下降,为大规模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当前,还有一些影响和制约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的问题。”王昌说,“一是政策补贴还比较低。以河北为例,2015年按照发电量0.2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项目投产后的三年时间。这个标准与上海、山东、湖南等地相比明显偏低。二是智能电网建设落后。智能电网建设中还存有诸多技术问题,电网吸纳就近区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能力不足,导致输配与供给产生矛盾。一些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有时会直接出现项目弃电等尴尬局面。三是缺资金、融资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融资已成为影响其发展的最大难题。由于有的项目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银行贷款的难度较大。”
对此,王昌提出了三方面建议:
首先,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国家应加大对京津冀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政策支持,出台税收抵免、直接补贴、贷款担保等配套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提升补贴标准,调动企业和个人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对于京津冀地区新规划的大型工业园区、开发区或大型建筑,在设计立项时,必须要求其规划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使用比例。
其次,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在京津冀地区制定统一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实施细则,妥善批复或处理容量规模、选址布局等事项,避免重复投资、发展无序化。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督促各地电网公司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公布并网实施办法。
再次,要加大项目融资力度。改革创新方法,解决光伏企业资金短缺、融资渠道狭窄的问题。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创新融资方式,除银行贷款、上市融资等渠道外,推行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电站资产融资担保等新兴融资方式。建立完善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吸引保险机构的介入,建立风险共担机制,为新型分布式光伏项目融资机制的建立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