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刘玉顺建议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从现有74个城市扩大到全国338个城市,同时增加各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比例排名的指标。
刘玉顺指出,2013年1月以来,国家开始实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有效促进了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但目前实施监测的338个城市中只对74个公布排名,既不能客观反映各地空气质量真实状况,也难以体现动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容易给公众造成工作停滞不前的误解。“长期下去会对河北的公众形象和投资环境造成影响。”
刘玉顺表示,国家“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河北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15年全省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其中,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28.7%,提前两年达到国家要求河北省2017年削减25%的目标。
“尽管河北付出了巨大努力,但由于74个城市差异性较大(南方城市约占65%,包括河北省11个设区市在内只有26个城市有采暖期),污染程度不在一个水平,空气质量排名短期内很难有大的变化。”刘玉顺特别提到从2013年到2015年,河北省仍然是相同的7个城市在排名后10名,“这种排名方式容易引起公众误解,影响河北形象。”
刘玉顺解释,改进排名方式首先有利于加速改善空气质量。
自从国家对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实施排名并公布以来,全国各地尤其是参与排名城市有了压力,治理力度加大,大气污染恶化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治理成效开始显现。而未参与排名的城市,无论是治污的力度还是取得的效果都打了不少折扣。
另外,考虑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同处一个生态圈,改进排名方式有利于促进区域联防联控。
刘玉顺在建议中指出,根据监测数据分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关联性极强,污染物浓度经常同时处于较高水平。特别是随着季节和风向的变化,传输性污染特征更趋明显,区域内各城市空气污染物浓度变化呈高度一致性。因此,治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问题,需要区域内各城市共同发力、同步治理。
因此,刘玉顺建议,将338个城市统一进行空气质量排名并公布,或者将京津冀周边省份所有城市纳入现有排名;另外,在公布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时,增加各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比例排名。
值得注意的是,媒体此前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邢台副市长史书娥也建议对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进行排名,以公开传压力、促治理,推进各地协调联动,共同治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