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之年。近日,驻湘全国政协委员、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在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时透露,湖南将继续巩固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株洲清水塘、娄底锡矿山等重点区域污染集中整治成果,深入推进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农村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把污染治理、水源保护和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
潘碧灵今年“两会”共带来11份提案,内容集中在绿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落实环境保护监测监察垂直管理等方面。
“2013年,湖南省政府将湘江保护与治理列为‘一号重点工程’,决定以堵源头、治调并举、巩固提升为阶段目标连续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潘碧灵介绍,自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湘江流域8市COD排放总量减少3.63万吨,氨氮减少0.75万吨。流域内废水废气中共削减重金属排放322吨,削减37%。
潘碧灵说,今年开始实施的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将把重点放在重点区域排污企业、矿区整治以及加大湘江支流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方面。“到2018年,湘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要稳定在三类以上,其中优于二类以上的水质断面增加30%以上。”
未来,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还将从湘江流域延伸到洞庭湖。“十三五”期间,湖南计划每年拿出不少于4个亿的资金用于洞庭湖水环境整治。目前,洞庭湖周边25个县(市、区)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作已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