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许昌龙岗发电公司2号机组超净排放改造项目正式收到河南省环保厅验收批复,根据下发公告显示,该台35万千瓦燃煤机组各项指标均满足超净排放标准,并将从3月3日零时起执行上网电价每度电加价0.01元超净排放电价政策。
该公司2号机组超净排放改造项目于2月28日接受河南省环保厅验收,此次批文下发不仅标志着该公司首台超净排放改造工程的圆满结束,也意味着此次改造项目取得了环保、经济效益双丰收。
按照此前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关于节能减排联合发文的要求,该公司结合具体情况优先对2号机组进行超净排放改造。在整个改造过程中,该公司坚持安全第一、统筹推进的原则,历时79天,圆满地完成了电袋除尘器、脱硫吸收塔、脱硝催化剂层等改造工作。
据改造后的机组环保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排放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含量分别低于5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水平,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下一步,该公司将着力落实电价优惠政策,争取多发超发,确保改造效益最大化,为公司整体超净排放改造开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