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青海西宁市城中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管理工作,促进建筑垃圾运输市场有序化、法制化、规范化,根据相关规定将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考核,对经两次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该企业建筑垃圾营运资质。
据了解,城中区城管局成立考核小组,在施工阶段将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施工情况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日常检查考核记录汇总。考核对象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考核内容共17项。如企业有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擅自转让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件的,不按规定标准装载、车轮带泥、沿途抛撒,一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污染道路事件等违规现象,企业在责令限期整改期间,不予核发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件,对两次限期整改再次不合格的,将取消该企业建筑垃圾营运资质,该企业合格车辆可按市场运作的原则,由优秀或合格企业收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