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年的时间,湖南省永兴县已对全县108个矿山企业全面实施了“矿山复绿”行动,包括生产和在建矿山69家,关闭煤矿39家,“矿山复绿”投入1920余万元,复绿面积1534亩,喷播草种面积336亩,矿山修复成效显著。2016年,该县将为进一步落实巩固好“矿山复绿”行动所取得的成果,切实实现矿业发展、生态美丽、矿区和谐的目标。
首先,进一步加强各矿山企业的复绿管护工作。一是加强对土地整理复垦的管护。矿山废弃矸石堆整理复垦后,因雨水冲刷,会对土地复垦造成再次破坏,需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补填,恢复土地复土复垦原样。二是加强对绿化的管护,进一步完善“矿山复绿”管护的有效机制,督促各乡镇尤其是各矿山企业安排专人将管护落到实处,及时进行补植、补绿、浇水、施肥,确保绿化实效。三是加强矿区巡查监管,建立巡查监管制度,抽调人员组建巡查队伍对复绿矿区进行定期巡查,防止乱采滥挖煤矸石现象,切实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确保“矿山复绿”成果。四是健全“矿山复绿”长效机制,对未完成复绿任务的矿山企业一律停产,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边复绿”的长效机制,促使“矿山复绿”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其次,继续狠抓关闭矿山的恢复治理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抢抓季节,依据各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方案,结合实际全面实施废旧建筑物拆除清理、矸石堆整理、复土复垦、植树种草等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按照“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高标准彻底恢复治理到位。矸石堆恢复治理量相当大的矿山可分期分年度进行治理,但不超过两年。对验收不合格的矿山,要求整改,直至合格,否则从关闭补偿款及备用金中扣除部分资金用于“矿山复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