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印发的《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6-2018年)》(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到2018年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Pm10、Pm2.5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在较低水平,海口、三亚、儋州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其他市县Pm10浓度稳定在2013年水平,争取略有下降。根据《方案》,今年,海口、三亚、儋州的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率达到100%,全省所有市县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今年还将启动外省进岛车辆在全省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工作,研究制定无标车、黄标车禁止入岛政策。
《方案》强调,要严格报废车辆监管。严格报废汽车在回收、存储、运输、拆解、注销等环节程序的监管,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流向市场。同时,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尾气排放检测不达标的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尾气排放检测不达标的营运车辆一律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此外,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和餐饮业污染治理等等。其中,2016年,全省所有市县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另外,加强环境污染有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