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三部委10月15日公告,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进程,三部委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中央财政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动力电池的技术创新,并促进联合研发模式发展。
电动汽车的产业化已经成为世界汽车工业的发展潮流。此次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意在加快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进程。而为提高专项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三部委制定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奖励资金将重点支持全新设计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及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支持对象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和动力电池项目两大类。
据《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报告(2012)》,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化虽然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但与国际相比仍然有明显差距,且存在差距进一步拉大的风险。关键零部件方面,目前我国动力电池单体性能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但在产品特别是成组产品系统的工程化能力、成组技术、寿命、可靠性、充放电能力、能量管理与热管理等方面明显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
根据有关新政,支持力度方面,将根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投入等情况核定支持项目奖励资金数额和分期分批拨付数额。
三部委还对新能源整车联合开发提出要求。《办法》显示,全新设计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由整车企业牵头,并联合电池、电机、电控等零部件企业和有关研发单位,形成产学研产业技术创新团队,进行联合设计攻关;关键零部件主要指动力电池关键材料、生产工艺、制造装备的研究与开发等。
《办法》要求,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应当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基础。其中,整车企业必须具备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集成和持续开发能力,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一定比例;动力电池企业应掌握核心技术,并具有较强的研发、生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拥有电池单体的知识产权,鼓励开展产学研联合技术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