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决定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入闽备案管理,2016年1月1日起省外建筑企业只需登录省住建厅官网并在“省外信息登录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即可到我 省开展建筑施工活动。通知明确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在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试验区跨区域承揽业务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办理进入当地登记备案手 续,并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6年1月底前对现行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设立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外地企业承揽业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 全面清理。(厅建筑业处、工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