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形势日趋严峻,人民群众热切期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治理,还人民以蓝天白云。改善民生,大气污染防治是当务之急。2016年1月13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改善河北省大气质量增添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条例》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方位有重点污染防治依制度而行
一 建立编制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标准制度
为切实避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盲目施治的问题,条例专章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标准,明确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按期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二 建立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
为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条例提出实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产业结构,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最终将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这样做有利于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
三 建立第三方治理制度
第三方治理是排污者通过缴纳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国务院2014年制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河北省也出台相应政策推行第三方治理。
四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制度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条例明确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对应急预警发布单位、应急措施、应急响应以及针对应急响应时的健康防护作了详细规范。
分类施治,区域联防,严厉责任
根据不同污染源,分类施治
河北省是用煤大省,燃煤消耗量巨大。针对这一现状,河北省将削减燃煤总量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中之重,调整能源结构,削减燃煤总量;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条例明确,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工业项目,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重污染企业实行差别收费政策;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条例明确了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责任,将施工扬尘各个环节的管理予以细化,加强对矿山、料堆、城镇道路扬尘以及裸露农田、农村荒地扬尘的管理;在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方面,条例要求,执行国家和本省规定的阶段性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标准;条例还对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其他污染防治方面作了规定。
加强对农村燃煤污染的治理
为有效改善河北省当前农村燃煤污染现状,条例专门对农村燃煤进行了规范,要求推广使用清洁燃烧炉具,加快淘汰低效直燃式高污染炉具,实现农村地区洁净型煤配送网点全覆盖,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和优质煤炭,推进农村太阳能、电能、燃气、沼气、地热等清洁能源的替代和开发利用。
建立重点区域联合防治机制
为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增强防治效果,条例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结合河北特殊区位,设专章对大气污染重点区域联合防治予以规范。
设定最严格的法律责任
“这部条例可以说是河北地方立法史上体例最严密、法条最严格、罚则最严厉的法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条例规定了严格的监管手段和严厉的处罚措施。
以法为盾,必定能使得河北的大气环境有所改善。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现在的当务之急,只有各部门团结,各地方自觉,各企业配合才能真正的使我们的大气环境有效改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铸法护蓝天,河北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