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控温令’吗?”“公共场所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多少度?”记者近日采访市民时得到这样的回答:“没有听过”、“空调设置也有规定吗?”不少市民对“控温令”比较茫然,对最低温度设置要求更一无所知。
早在2007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公共建筑内的单位(除医院等特殊单位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记者调查发现,我市市民有不少人已经“忘记”了这个文件,某些公共场所空调设置也不合规定。
公共场所“控温令”实施不到位
记者步行在市区步行街时,有些商铺的门口总透着阵阵凉意。一家经营服装生意的店主告诉记者,他一般把空调的温度设为23℃。“现在天气这么炎热,把温度调低是为了给顾客降温去暑,提高顾客的满意度。许多客人都夸我这里凉爽。”该店主对自己的“体贴”颇为自豪。当记者把“控温令”告诉他后,他仍持怀疑态度。
其实在步行街有不少商铺或商场空调温度设置比26℃的标准更低。服务员小李告诉记者,她们店里的温度都设为22℃。因为夏天本来衣服穿得就不多,有时在店里都会冷得流鼻涕,很多时间她和同事都喜欢站门口。
饭店包厢也常是空调温度设置过低的场所。市民陈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一次“难忘”的经历。陈先生在一家酒店订了个包厢约几个朋友小聚。因天气太热,一进门有人就把空调开了并调到很低的温度。席间他感到太冷要求调高点温度,朋友取笑他“身体虚了”并上调到了24℃。几杯过后他仍感到阵阵寒意,但碍于面子没有开口,而是勉强支撑到酒席结束。回到家他就得了重感冒,输了一天液躺了两天才好。“空调低了就要调高点,不要硬撑着。”陈先生说道。
在市区某单位办公室,记者也看到摇控器上显示的温度是23℃。记者询问在此上班的一个朋友是否觉得冷,他说办公室里全部是年轻人都喜欢凉。刚开始他不大适应,后来慢慢地也就习惯了。
“遇冷”原因:规定无强制性
市第一人民医院张医生建议,室内外温差不宜太大,在8℃至10℃的范围内较为合适。因为一天中大多数时间的温度都在35℃以下,虽然有时会有37℃、38℃的高温,但这样的温度持续不会太长,因而如果室内空调温度控制在26℃以上,室内外的温差就能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
一位家电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空调每降低一度都需要耗费更多的电能,一个城市的空调加起来的话,耗电量是十分巨大的。所以从节能环保的角度来说,让空调的设置保持在合适的温度上是十分有必要的。
其实,夏季温度能保持在26℃左右时,大部分人的感觉是舒适的,而温度过低又不加穿衣服的情况下,大多数人的舒适感会降低。
有市民认为,空调制冷慢、冷气易散失导致冷热不均匀等客观因素也是造成空调设置过低的原因。在一些空间大的地方,为了迅速降温,有些人就把温度调到很低,如果不及时上调就导致了温度过低。有些像商店这样的场所,因为空间不封闭,冷气散失快,所以加大了制冷的功率,结果出现有的地方偏冷,有的地方又偏热的现象。
“‘控温令’没有强制性是关键。”古先生说道。他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对不遵守“控温令”的商家或单位进行必要的处罚,以保证“控温令”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