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自2013年被列入全省第一批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来,全面落实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构建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各方参与的节水型社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2015年全县年用水量较2014年下降20.8%,在全市率先通过省级验收。
坚持全域化规划,实施统筹节水
编制实施《三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2015年、2020年为近、远期规划水平年,制定分行业节水目标,以“一主二副”(县域中心城市和两个县域副中心城镇)为重点区域,农业、工业、城市生活、非常规水、水生态环境等5个方面为重点领域,明确节水建设重点和对策措施。强化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用水节水管理、水价形成、节水产品市场准入、指标体系考核、公众参与等六大方面15个制度办法,形成更有利于节约用水、高效利用水资源与有效保护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包装项目争取中央省级资金补助,设立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基金,运用财政扶持与市场运作“双引擎”,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规模投入。2014年以来共投资4亿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补助1.8亿元,县级财政投资0.6亿元,外资、民营资本投入1.6亿元。
实施系统化改造,推进科技节水
以创建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为契机,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实施农田排灌渠道建设,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目前,已建成节水型灌区8个,改造农田渠道171公里,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5提高到0.53。重点关注高用水行业,以点带面,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目前,已完成节水型工(企)业建设1家、水平衡测试工(企)业3家、对18个年取水10万吨以上、6个年取水5万吨以上取水户安装取水实时监控系统,重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工业用水取水监控率100%。以城乡供水管网改造为抓手,配套推广节水型器具,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节水型机关等载体创建,形成示范效应。现已完成旧管网损漏改造23.3公里,延伸乡村供水管网60.4公里,创建节水型单位(社区)62个,推广节水型器具1500套。以核电项目为试点,引进新思路、新工艺,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实现节水减排。2014年以来,三门核电二期工程3、4号机组生产用水从罗岙水库供水改为由海水淡化提供,电厂内自建反渗透海水淡化供应设施,并开展中水回收再利用,年海水淡化量达300万吨、节省供水量230万吨。
注重项目化推进,开展工程节水
通过扩旧建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配套污水收集管道,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工业用水、城市杂用水和环境用水。2014以来,全县累计新建污水处理厂10座,新增污水处理规模9.2万方/吨,年均污水处理量达1250万吨。大力推进水库山塘、农村饮用水提升和河道整治等配套水源工程建设,保障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有效配置。2014年以来累计投资2.5亿元,整治加固水库8座、山塘50座,建设中央中小河流治理工程4个、“清水”工程142公里,升级6.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条件。整合生态修复、污水处理等工程措施和水质在线监测等非工程措施,实施佃石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完成库区周边500多家生猪养殖厂的污染专项整治及上游6个建制村的污水治理,科学配比投放15万尾用于水质净化的鱼苗,并对水库水质五方面参数20项指标进行实时在线监测,确保县城及沿线城镇供水水质长期保持在Ⅱ类以上。加大全县13个水功能区、2个县级水源地管理保护力度,水功能区断面达标率100%。
建立长效性机制,强化管理节水
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每年年初根据各取水单位编报的取水计划,参照同行业用水定额,综合考虑该企业前3年用水情况、全县水资源供需状况及节水工作要求等,经综合平衡后,下达全县年度取水计划,严把论证审查、取水工程验收和许可审批“三个关口”。2015年下达用水计划4076万方,实际用水3097万方,计划用水率、取水许可率为100%。推行城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行业差价、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等水费征收机制,针对不同行业类别实行不同水价调控。其中,城市居民用水按照用水量实行1倍、1.5倍、3倍三级水价,非居民用水按非经营性、一般工商业、高污染企业、特种行业四类由低到高设定水价,最高水价为基础水价4倍。2015年共计对2家超计划用水企业收取加价水资源费,全县年总用水量较2014年下降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