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浙江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提出,2016年浙江要加快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同时,继续推进燃煤清洁高效利用,使清洁煤电占煤电装机比重达到80%左右。
《报告》对浙江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2015年,浙江省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在生态环保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共新建改造超低排放燃煤机组26台,完成节能改造机组容量达558万千瓦。在新能源领域,新增光伏发电并网150万千瓦,新增风电装机31万千瓦。在节能减排领域,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完成年度目标,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排放量较去年减少2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较去年减少4万吨,均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据了解,2014年12月,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并希望借此成为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综合示范基地、清洁能源科技创新基地、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实践基地。今年1月,浙江省政府还印发了《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师范生行动计划(2016-2017年)》,对未来两年浙江省在能源消费、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发展提出了总体规划与目标。
《报告》为加快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做好半山电厂5号煤电机组和萧山电厂2台煤电机组关停后的电力保障及电网配套;禁止审批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城市禁燃区除发电和集中供热外禁止审批燃煤项目,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并于2016年新增风电机组3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20万千瓦。完成100个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万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建设。
针对大气污染问题,《报告》中提出,要根据《行动计划》要求,于2016年完成省内共计7台、装机容量共计1020万千瓦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8000台燃煤锅(窑)炉,并全面淘汰黄标车,加快城市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以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为契机,确保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PM2.5浓度下降任务。
此外,《报告》对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加大投资与政策支持等方面也做出了要求,并提出着力推进电力、天然气等领域的价格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和促进节能环保的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