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2月23日晚间公告,公司23日举行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中雁生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雁”)合作投资漳州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鉴于福建中雁持有漳州中雁生态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漳州中雁”)100%股权,漳州中雁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了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BOT协议,并已完成土地预审、环评报告报批等前期工作。
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瀚蓝固废”)与福建中雁签署相关协议,瀚蓝固废以3000万元购买福建中雁持有的漳州中雁70%股权,从而获得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权;本次合作后,瀚蓝固废、福建中雁分别持有漳州中雁70%、30%股权;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由漳州中雁继续投资建设,项目后续所需资金由瀚蓝固废和福建中雁双方按股权比例出资投入。
据披露,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处理规模1000吨/日,总投资约为4.5亿元,垃圾处理费单价85元/吨,特许经营期30年,项目分两期建设。瀚蓝环境认为,本次投资将获得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有利于公司巩固和扩张福建地区的垃圾焚烧和固废处理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固废处理规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除此之外,瀚蓝环境同日披露的另一份公告显示,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