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从全国8个城市试点开始,城市垃圾分类打响“第一枪”。但15年过去,试点工作却依旧是进行时而非完成时。
2016 年2月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印发,2月21日,新华社刊发了《意见》全文。这是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意见》的第二十三条提出,要加强垃圾综合治理,转变观念,利用新技术新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大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
垃圾分类观念先行
对于垃圾分类,民众对其重要意义已有较深认识,也普遍支持,但要转化为实际行动,形成良好习惯,还需要很大努力。它要求民众改变旧的丢弃垃圾的习惯,培养环保的垃圾排放习惯,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好的。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环境保护,不仅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也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支持。《意见》提出,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垃圾分类产业化、市场化势在必行
我国目前垃圾量正以每年8%到10%的速度增长,垃圾处理业的前景是十分可观的。目前,国内很多城市都未建成完善的处置终端,导致垃圾分类功败垂成。很多时候,分类垃圾桶里的垃圾被一起倒进了同一辆垃圾清运车,最终又合在一起了,这就会导致居民的垃圾分类热情不高。《意见》提出,要“强化城市保洁工作,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处置,大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市场化运作,既可以减少政府在这方面的财政支出,又能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就业。政府鼓励垃圾处理企业参与到垃圾分类、直运、处理流程中,由企业去收集、运输、处理分好类的垃圾,而政府则只需要做好扶持监督工作,一方面通过减税等手段鼓励、扶持相关企业,另一方面要做好监管工作,防止企业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意见》要求,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化、市场化,促进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接。
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
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是削减垃圾量最有效的措施。
我们每天都在消耗着各种产品,制造垃圾看似不可避免,但在生活当中却有很多时候是能够减少垃圾的。减少一次性餐具、方便袋的使用,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尽量减少旧产品淘汰的频率等等,其实这些对于个人来说很好实现。对于社会来说,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促进各类物品的循环使用,也是具有一定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另外,据分析,我国目前生活垃圾中蔬菜残余物占相当比例,如果提倡净菜入城(所谓“净菜”,指在蔬菜原产地对毛菜根茎黄叶就地剔净,简单包装进城,这是“净菜”的“基础级”。再进一步就是稳定的正规生产基地生产的,经过清洗、整理、检测、冷藏、运输等环节,具有一定保质期的安全、新鲜、营养、整洁、方便的商品蔬菜。最高级的“净菜”,就是合理搭配配料,可以直接下锅加工的半成品。),可以减少大量的菜帮垃圾。
为此,《意见》提出,通过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制品使用,推行净菜入城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
《意见》为我们描绘了我国城市未来发展的“路线图”,加强垃圾的综合治理,倡导垃圾分类,打造城市宜居环境,进一步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