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临沂市物价局获悉,临沂市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电价政策。根据测算,本次电价调整临沂市企业年可减少电费支出约3.9亿元。
记者了解到,本次电价政策共有四个方面的内容。降低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公用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465元(含税,下同),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调整为0.3729元,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和企业自备机组自用有余上网电价调整为0.2983元。同时,降低工商业用电和大工业用电价格。临沂市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0.0349元,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0.0172元。此外,将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其它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0.019元。另据了解,临沂自2016年4月20日起取消中小化肥用电优惠,按相应用电类别价格执行。
临沂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电价调整为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同步下调,距上次电价下调仅过去八个月,对于实体经济是利好,将有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