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现役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完成,山西省经信委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山西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根据2015年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确定2016年力争全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机组容量1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任务。
除已在2015年提前完成改造机组外,列入2016年改造计划的机组原则上按照《山西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提速三年推进计划》执行。
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通知》鼓励原计划2017年进行改造的机组提前至2016年完成改造,具体完工时间以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通知》指出有2016年改造任务的发电集团企业,要认真借鉴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企业取得的经验,结合本集团企业机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本企业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确保按期完成。
此外,《通知》鼓励发电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省内技术装备及服务,山西省经信委将根据省环保协会对使用省内技术装备及服务的核查情况,予以一次性电量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