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长春市环保局了解到,2016年,长春市将启动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长春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配套专项方案、考核办法,以伊通河综合整治为重点,统筹实施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排查取缔“十小”企业,开展造纸、印染、电镀等10大重点行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另外,还将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淘汰燃气、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全面开展10吨以上燃煤锅炉除尘脱硫提标改造,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加大黄标车淘汰治理力度,切实加强对已淘汰黄标车的管理,防止高排放污染车辆向农村转移,严控“冒黑烟”车辆,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扎实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疏堵结合开展秸秆禁烧,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逐年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