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企业的脱硫脱硝设施,由第三方的环保治理企业托管,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转和企业达标排放,今后这种“外包”管理治污设施的做法将得到推广。近日南京拟订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将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近年来,南京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发展较快。据了解,南京许多热电、化工、石化企业都已经采取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模式,由指定的单位参与企业的脱硫、脱硝设备的建设、维修、维护。但是从南京现状来看,第三方治理仍存在政策上的空白,特别是对第三方的责任没有进行规定,亟待加强监管。
环保部门介绍,目前南京第三方治理主要有两种运作模式:一是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委托治理服务”型,一般出现在南京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或大型企业的污水处理厂,形成了BOT、PPP等模式;二是适用于已建成项目的“托管运营服务”型,南京80%以上的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由第三方治理公司负责日常运营。
由于缺少对第三方责任的约束和政府监管,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存在不良竞争。南京环保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多种形式的违法排污行为,比如污染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处理导致超标排放,还有由于不正当竞争引起污染治理合同价格较低,第三方治理单位的环保设施配置过低、偷排漏排或超标排放。这些行为被查处后,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时常存在扯皮不清现象。对此,《意见》规定,排污企业是污染治理的主体,环保设施的产权单位,有义务保证达标排放、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政府职能部门依法承担对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企业的监管责任,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意见》排出了时间表,2017年年底前,推进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重点行业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2020年年底前,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拓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至2025年,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活力进一步加强,行业实力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效率进一步提高,涌现一批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综合信用好的环境服务专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