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电山东石横发电厂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顺利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为3.9毫克/立方米、5.3毫克/立方米、26.7毫克/立方米,均优于《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已达到天然气锅炉排放标准。
根据山东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和《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到2017年底,所有规模燃煤机组都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主要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达到5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
为推动工作落实,肥城积极行动,2014年率先完成了国电山东石横发电厂5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近期又完成了6号机组改造工程,对于推动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任务,起到了有力的示范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