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同埃及建交及同阿拉伯国家开启外交关系60周年之际,习近平主席对沙特阿拉伯、埃及和伊朗3个重要的中东国家进行了国事访问。此访作为今年我国外交的首场重大行动,表明了我国政府对与中东国家关系的高度重视,开启了我与中东互利合作的新篇章。习近平主席访问时提出要与中东国家携手推进结构调整,促进中东工业化,开展产能对接,引导中东国家走出一条绿色的工业化道路的战略构想,这为我国环保产业“走出去”提供了广阔舞台。
战略意义如何?
这是丰富和深化中国—中东关系内涵的有效途径。中东地区为我国海外原油的重要来源地,其在我国能源安全方面占据的重要地位奠定了我与中东国家关系的基础。
除能源合作外,双方不断努力扩大合作领域,而环境合作与能源合作密切相关,又属于相对低敏感性的合作领域,加之中东国家在基础设施、高新技术、新能源领域存在发展短板,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合作空间十分广阔。我国环保产业走向中东是互利互惠的合作途径,有助于进一步巩固中国与中东国家的关系。
这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共建绿色丝绸之路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处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关键时期,生态环保是“一带一路”规划中的重要内容。中东国家是我国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伙伴,随着大规模的石油开采和经济发展,中东的空气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等问题日渐突出。
数据显示,2013年沙特、科威特、阿联酋等重要石油产国的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接近50微克每立方米;阿拉伯国家目前有8300万人无法获得干净的饮用水;阿拉伯国家近87%的土地是干旱或半干旱土地。
鉴于中东国家重要的战略地位及生态环境脆弱的现实形势,我国在实施“一带一路”的过程中,通过环保产业的输出,协助中东解决其国内环境问题,是共建绿色丝绸之路的现实需要。
这是带动环保理念法规标准“走出去”、提升我国能源海外投资软实力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已经涉足能源领域。与中东国家开展环保产业合作,带动我国环境保护理念、法规、标准体系“走出去”,与中东国家在能源领域的环保标准对接和融合,有助于促进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抢占市场先机;同时倒逼国内环保产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此举将推动更大范围的国际市场接受和采用我国在能源领域的环境标准,建立我国在能源开采环境保护领域的话语权体系。
有哪些现实基础?
中东国家对环保产业需求较大。近些年,中东国家在环保产业引进方面有着很大的需求,并不断重视这方面的国际合作。
例如为了推动绿色经济及可持续发展,应对人均水资源量严重不足等问题,阿联酋政府投入大笔资金用于海水淡化和节水灌溉开支,并设立优惠政策鼓励新型节水环保企业的发展与投资,推出迪拜水分布网络战略计划、绿色天堂计划等,每年迪拜水电部还会组织举办能源、环保、水处理产品展(目前已成功举办17届),与国际环保企业开展交流与合作,满足其国内的环保产业需求。
又如伊朗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国际环保合作,2015年的首座垃圾焚烧发电示范项目,由我国环保企业投资建设,这家企业已与伊朗签订了15座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合作协议。
中国与中东具有成熟的环境合作机制。早在2006年6月,我国就与阿拉伯国家联盟(包含了大部分的中东国家)共同发布了《中阿环境保护合作联合公报》,确定了包括环境政策与立法、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调研及技术转让、环保产业等在内的优先合作领域,之后还通过制定年度执行计划等方式开展了一定的交流合作。
《中阿合作论坛2014~2016年行动执行计划》也将环境保护合作列为一个专门领域,其中涉及了人员培训、现代技术、环境政策立法、地下水保护、环境影响评估等多方面的内容。2015年9月,在中阿环保合作论坛上,我国环境保护部与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签署了中国与阿盟《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其中确定了环境政策对话与交流信息、环境保护产业与技术、环境监测等合作领域。
在国家层面,中埃已签署了环境合作备忘录,确定了污水处理技术、固体材料循环利用等领域。可见,上述合作领域均与环保产业合作紧密相关,开展环保合作是对已有机制的拓展和深化。
我国环保产业具备了一定“走出去”的基础。随着我国节能环保政策的完善和国家对节能环保行业的投入不断地加大,环保产业的发展日渐迅猛,一批环保企业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通过消化吸收,已经具备了自行设计制造关键设备的能力,有些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已经具备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一些适用技术能够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应用,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而我国的环境技术通过对发达国家环境技术的转化,在中东地区部分不发达国家更有市场。
有何政策建议?
一、构建环保产业“走出去”合作机制
在推进我国环保产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应依托中阿合作论坛、中阿环保合作论坛等已有机制,或建立专门的环保产业“走出去”的合作机制,开展前期调研,充分了解属地国环保产业需求,以中东国家由石油生产产生的水污染问题、大气污染问题为优先领域,以沙特、科威特、阿联酋等国家为重点,有规划、有步骤地开展环保产业合作。同时,在构建机制、选择优先合作国家时,应最大限度避免战乱或政治问题的影响。
二、推动环保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在环保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必须要推动其更加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按属地化原则经营管理,严格遵守属地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妥善处理好与社会各层面的利益关系;充分尊重当地的宗教和文化的多样性,并强化与NGO、社区、工会的联系,以期获得最大的认同;环保企业要适度本土化,承担所在国家和地区解决就业、合法纳税等相应的社会责任,在国际上不断塑造良好的“中国形象”。
三、积极发挥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作用
充分利用好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绸之路基金等政策性跨国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明确、细化环保产业输出的申请资格、程序、规则,增强程序的透明度,为“走出去”企业创造公平、有序的对外投资环境。鼓励商业银行给予政策性优惠,鼓励和支持节能企业积极申请亚行、世行等国外金融机构的优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