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的调整内容敲定,正在做法律修订准备。FIT对推广可再生能源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带来了暂缓并网的问题和加重国民负担的担心。就调整制度的背景及其内容,记者采访了日本经济产业省新能源对策课课长松山泰浩。
——调整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的方向敲定,正在为在下次国会上调整法律做相关准备。人们有对调整会延缓可再生能源的普及的担心。
松山:在介绍FIT的调整内容之前,我想先从长期视角出发,捕抓住能源政策的趋势,谈谈可再生能源在其中的定位。这样更容易理解迄今对FIT的评价和今后的调整方向。
我任现职之前,是石油和天然气课的课长。由于这个渊源,我对化石燃料作过很多思考。现在,使用汽油和煤油已经司空见惯,但人类进入“石油时代”只有区区100年。从煤炭算起也不到200年。从人类漫长的历史来看,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人类就有了起对化石资源的依赖。
用如此短暂的时间,石油的开发成本就明显上涨了。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性虽日渐增加,即便有保证石油权益的意愿,却出不起那么多钱——这是实情。之所以竞相发展页岩气,一方面也是因为现在只有阿拉斯加和深海,还留有新的大规模油田。
“石油替代”是人类的挑战
——原油价格(WTI期货)近来跌破了1桶30美元,一直徘徊在历史低点。
松山:原油价格眼下的确在下跌,但随时都有可能反弹到几百美元。这已经是考虑能源政策的共识。石油现在虽然便宜,但不会放松对“石油接班人”的探索。
在1973年爆发石油危机之后,寻找“石油替代品”成为人类的挑战、近代社会的课题,各国掀起了新能源竞争。在竞争中,日本重点发展的是“核能”和“节能”。与这二者相比,日本在“可再生能源”上的投入确实比较少。
——欧洲从1980年代开始全面发展风力发电,在建设大型风车的同时,风力发电产业也日渐壮大。
松山:各国的能源政策因“是否发生过核事故”、“该国是否拥有化石资源”等原因而形态各异。在欧洲,俄罗斯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比较出名,其实西班牙也发生过事故。加之,关于天然气,欧洲各国都有能源不应该依赖俄罗斯的想法。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德国、西班牙等国从很早就开始发展可再生能源了。常有人说“欧洲通过Feed-InTariff(FIT)普及了可再生能源”,这是不对的。普及的基础,其实是对可再生能源长达30多年的挑战。
——单靠FIT不能推动可再生能源实现普及吗?
松山:是的。可再生能源的普及有3道障碍。第1道是成本。新技术的成本最初都高。石油起初的成本也高,但通过大规模生产,很快就降低了成本。可再生能源也必须首先跨越这道障碍。第2道是社会基础设施,具体就是电力系统。最后,第3道是国民意识及与地区的关系。
FIT对于降低成本效果显著。但是,如果要大量接受可再生能源的电力系统和国民意识跟不上,则普及很快就会碰壁,即使进入社会也扎不了根。
欧洲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历史悠久
从社会基础设施来说,欧洲1990年代通过EU(欧盟),实现了政治上的合并,同时还改革电力系统,用10多年的时间,构建起了可以互通有无、无缝连接的电力系统基础设施。因而比较容易接受风力、光伏等分布式发电。
而日本的电力系统是原来的垂直整合型。2014年10月,暂缓并网答复的电力公司接二连三地出现,这让系统基础设施的障碍暴露了出来。
——不能像欧洲一样,改造成网状电力基础设施吗?
松山:经常有人这么说,但基础设施建设没那么简单。日本的电力系统改革才刚刚起步,到2020年才能完成发供电的分离。到那个时候,全面竞争才会开始。基础设施改革需要与制度和社会改革同步推进,以10~30年为跨度逐渐改变。
——关于可再生能源的社会接受度,在日本,风力发电需要接受环境评估。对于百万光伏电站,出于维护景观、保护自然等目的,地方政府往往也会自主要求实施评估。
松山:普及可再生能源所带来的环境评估问题在每个国家都有。在日本,经常有人说环境评估的时间太久,阻碍了风力发电的普及,但包括鸟击对策在内,对于风力发电的环保措施,欧洲的要求比日本要严格得多。环境非政府组织的活动也远比日本活跃。可以说在很多方面都比日本更严格。
但是,为了跨越这些障碍,从1990年代开始,欧洲各国就耐心地与当地居民反复对话,一直在推行与地区共生的措施。通过不懈的努力,才终于有了今天的的成就,为大家所普遍接受。
日本推行FIT之后,光伏发电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可再生能源好像很容易就能实现普及,这其实是误解。采用可再生能源需要时间。在世界范围内,可再生能源主要是风力发电,普及需要5~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