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得到最大化处理处置,最终实现无害化资源化,是国家与社会的理想。但在实际进行中,离理想目标却相去甚远。2015年末,北京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表示,北京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仅为23%,与“十二五”规划的目标直辖市、省会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有惊人的差异。此项数据也可以看出,相对于北京要求不那么严格的城市,污泥处置率或将更低!污泥资源化处置任重道远,无论是政府还是排污企业都应积极寻找解决方法。
一些建设多年的污水厂既没有污泥处理设备,也没有预留地,通常是将污泥简单脱水,送到第三方填埋或其他处理。由于污泥脱水处理源头就存在问题,给后期污泥资源化处置带来较大困难。如我国大多数污水厂污泥处理后含水率还在75%以上,更有甚至在85%左右,这个含水率完全无法达到污泥资源化处置的标准。
污泥资源化处置虽然分为几个步骤,但也是一个连贯的程序,需要相互配合。污泥产生后含水率高、体积大,因此需要深度脱水进行减量化处理,初步实现无害化。而普通污泥脱水设备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高,达不到资源化利用要求,污水处理厂在进行污泥脱水时应当注意这个环节,利用鼎盛超高压污泥压干机类似的污泥深度脱水设备,实现污泥深度脱水,满足污泥资源化处置要求,从污泥脱水源头控制,使污泥得以资源化处置。
相反,如果不注意污泥脱水处理环节的达标性,直接将破坏了污泥资源化处置路线,使其难以进行下去,或者,再进行下一环节的污泥资源化处置时,需要花费数倍的成本与时间。污无论怎样,污泥资源化处置路线一旦确定,便应从源头控制每个污泥处理环节,使每个步骤相互呼应,最终用较少的成本与代价实现污泥资源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