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减排的服务机制,通过“十二五”期间的大力宣传和有力推行,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在日前举办的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上,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任吴道洪作了题为“‘十二五’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的专题报告。他表示,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不断传播的同时,其内涵和外延也不断的丰富和发展。
据了解,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总数达到5426家,其中,超过80%的节能服务公司是在“十二五”期间成立或转型开展节能服务业务,超过43万人在“十二五”期间加入节能服务产业大军;“十二五”期间,节能服务产业保持连续五年持续增长,是我国采用市场机制推动全国节能减排的重要力量。
工业领域是节能服务产业增长主动力
吴道洪在专题报告中指出,“十二五”期间,合同能源管理商务模式不断丰富创新,节能服务公司围绕合同能源管理的核心点,与BT(建设-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PPP等多种商务模式相结合,取其优势,针对不同客户构建最佳商务模式,得到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合同能源管理概念在环保和节水领域的引入和推广,节能服务从业队伍快速壮大。一是伴随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持续传播和产业优惠政策的不断发酵,吸引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公司的积极参与,他们从能源供应、房地产、工程安装等传统行业向节能服务产业延伸,组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二是伴随着企业的不断成长、服务的不断延伸,项目的不断增多,企业的岗位需求也急剧增加,不断吸纳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成为节能服务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
吴道洪认为,“十二五”期间,工业领域仍然是拉动节能服务产业规模增长的最主要动力。“十二五”期间,工业、建筑、公共设施三大领域对总产值的贡献率分别为70%、21%、9%。节能投资方向仍然以工业领域为主,建筑和公共设施领域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且单体项目投资额有较大提高,尤其是公共设施项目,如集中供热供汽、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光伏发电等能源服务项目。
专题报告显示,北京及东部沿海地区仍是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发展的主要引擎。东部地区节能服务公司占全国总数的2/3,对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贡献率超过70%。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不断增加,涌现出一批引领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龙头企业。据统计,2015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有25家,超过5亿的有142家,超过1亿的有286家。合同能源管理累计投资超过10亿的有34家,超过5亿的有112家。沪深两市93家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上市公司,截至2015年底,总市值超过8100亿元,节能服务总产值超过800亿元。
“融资难、融资贵”制约产业发展
专题报告中指出,随着国家政策导向的日益明晰和节能服务产业连续数年的持续增长,各类金融机构的进一步认可、各种融资手段的有机结合、节能服务公司商务模式的创新、节能服务产业内部资源的高效整合,使节能服务公司在融资方面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创节能服务产业投融资全新局面。“十二五”期间,银行信贷、融资租赁、企业债、上市及增发等方式融资超过1500亿元。
吴道洪指出,在“十二五”的后半期,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特别是高耗能行业低迷、能源价格下降的因素影响,对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产生了不利因素。尤其是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开工不足、效益下滑等原因,企业现金出现问题,有的项目发生打折支付,甚至出现停止支付的现象,市场风险正在扩大。由于化石能源价格不断下降,导致节能项目开发难度大,节能服务公司观望情绪渐浓,明显放缓了项目签约和资金的投入。
“形势低迷的背景下,节能服务产业也显现着新的机遇。” 吴道洪认为,一是耗能企业更加重视节能增效,节能的主动性和迫切性显著提高。二是能耗企业由于效益下滑,用自有资金开展节能项目受到制约,给推行节能服务提供了择机而入的机遇。
其次是服务于工业领域的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环境更加艰难,限制了节能服务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专题报告认为,“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节能服务公司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节能服务的发展需要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和良好的融资环境,需要各类机构的探索与尝试。“十三五”期间,EMCA将在持续推进能效信贷、融资租赁、股权投资等方面的基础上,加大组建节能服务产业基金、发行绿色债券、合同能源管理保险等方面的推动和参与力度,进一步拓宽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扶持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营造良好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