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云南明确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 十三五80%以上面积达标

2016-02-15    来源:中国环境报
0
[ 导读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30年,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30年,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意见》按时限要求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目标:2016年编制完成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海绵城市建设3年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到2017年,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大理州、丽江市等省级海绵城市先行先试建设取得成效,70%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做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到2020年,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到2030年,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意见》逐一明确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的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规划、改善城市道路排水系统、推动海绵型建筑和小区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排水防涝能力、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建设5项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

在推动海绵型建筑和小区建设方面,《意见》要求,新建建筑与小区要推广使用绿色屋顶,合理布局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雨水回用池调蓄等设施,建造屋顶雨水回用与径流控制系统。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建筑进行绿色屋顶改造。结合小区绿地以及景观水体建设,配套建设雨水收集、调蓄、利用设施。

在提升城市综合排水防涝能力方面,《意见》要求,统筹城市公园等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和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就地吸纳雨水能力和排水能力。加快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城区易涝点的整治,提高排涝泵站排涝能力和排水管网排水能力。提高河道输排水能力,逐步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

 
关键词: 城市建设 云南
0
 
[ 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相关文章

  • 精彩推荐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