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农委、财政厅联合发出表彰通报,合肥市巢湖地区、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庐江县及包河区、庐阳区、瑶海区、蜀山区的农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全部通过验收检查,全市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先通过省级验收。
据悉,2015年3月,根据国家住建部的统一部署,我省省住建厅牵头下发了《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行动方案》、《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试行)》和《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试行)》等文件,在全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3年集中治理专项行动。
在省住建厅的精心指导下,合肥市城管局联合相关市直部门迅速行动,坚持治理为民、治理惠民的目标,积极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建立和完善了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和生活垃圾管理体系,科学编制了城乡一体的环卫规划,大力推行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并结合环巢湖流域环境治理,不断健全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大胆探索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及偏远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的新模式。
目前,合肥市户集、村收、镇运、县(市)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全覆盖,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处理,广大群众卫生意识显著增强,农村环境面貌得到了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