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税局28日对外通报称,“十二五”期间,河南环保产业共享受税收减免106亿元。这当中,包括为用废企业、风力发电企业退(免)增值税、为投资环境保护项目和购置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减(抵)免企业所得税等。
“我们响应政府‘蓝天工程’号召,耗资675万元购置了环保专用设备,资金周转非常紧张,国税局不仅主动送政策上门,告诉我们购置环保专用设备可以抵免应纳税额,而且5分钟就为我们办理了抵免手续。”在河南省安阳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安阳中联海皇水泥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王杰感叹道。
据介绍,近年来受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影响,百姓对清新空气、优美环境等社会绿色发展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十二五”期间,河南省国税局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促进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共为用废企业、环保项目及专用设备投资减免税收106亿余元。其中,为用废企业、风力发电企业退(免)增值税93.39亿元,为投资环境保护项目和购置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减(抵)免企业所得税13.51亿元。
据了解,河南省国税局组织人员根据税收支持环保产业的环节,将相关税收优惠按照支持用废企业发展、支持清洁能源发展、支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支持购置使用环保专用设备等四类,进行整理,并每年印制成宣传册子,免费发放给相关企业。该局还联合发改委、环境保护等部门密切配合,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微博、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法大讲堂等多种方式,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开展宣传,让企业对促进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
目前,在河南省国税局,办税手续十分简化。办理涉税事项时,取消提供资源综合利用证书,变“审批制”为“备案制”,变“先评估后退税”为“先退税后评估”,及时为用废企业、风力发电企业退还税款,为投资环境保护项目和购置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办理所得税减(抵)免优惠。同时,将支持环境保护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全年工作考核。从政策宣传、纳税服务、退免税款、督导落实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措施,为落实促进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提供强力保障。
“这2万多元虽然不多,给了我们持续经营的信心和决心。”河南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海洋告诉记者。今年10月份,该公司筹措了十余万购置了UV真空喷涂生产线,将原来使用高TVOC(挥发性有毒气体)含量的涂料改为使用无TVOC的涂料,并向滑县国税局成功申请抵扣增值税2.3万元。
河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荣洲表示,下一步,河南国税将联合发改委、环保、工商、地税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利用税收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建设;定期联合各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互相沟通,信息共享,共同为用废企业、风力发电企业、环境保护项目打造绿色通道,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