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城市预警垃圾围城十余载却仍深陷垃圾围城困境,原因究竟何在?在很多地方,面临的现实问题是,虽经百般努力,垃圾处理能力却仍无实质性提高。例如,某市倾全市之力加速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10年间却只建成1座2000吨/日处理能力的焚烧发电厂,最后不得不投资逾7亿元在原垃圾填埋场挖潜以缓解围城困境。这足可见垃圾处理服务的供给出了问题。
垃圾处理服务供给包含两方面。一是已排放垃圾的处理服务供给。目前主要方式是政府主导,供给与需求被政府分离,政府决定垃圾怎么处理、服务怎么分配。二是商品供给。包括制造者、运输者、商家和快递等商品生产者把寄生在商品内的产品废弃物转嫁给消费者,甚至有不良商贩故意增多产品废弃物以获取更大利润,无视垃圾减量和回收利用责任。消费者在通过拥有物质产品而获得使用功能的同时,也背负了垃圾减量与分类回收的责任。实际上,这也是垃圾处理服务供给与需求相分离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垃圾处理服务供给与需求分离情况下,资源配置效率差、行业竞争力低下,商品生产者、垃圾排放者、已排放垃圾处理服务者等相关主体责任流失,甚至导致腐败,最终体现就是垃圾处理体系不健全和垃圾处理能力不足。
笔者认为,破解垃圾围城需要进行供给侧改革。要将垃圾处理服务供给从政府主导型转变为政府引导市场导向型。部分处理服务环节可转变为市场型,均衡供给需求,落实垃圾排放者负责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变政府主导垃圾处理为引导垃圾治理,完善垃圾处理体系,提高垃圾处理能力,促进垃圾处理可持续发展。
一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垃圾处理服务供给与需求面对面选择与组合关系,增强垃圾处理服务相关主体的能动性。垃圾排放者自主自愿购买垃圾处理服务,垃圾处理服务供给者提供多种处理服务供垃圾排放者选择。这样可借市场的无形之手化解见风使舵、搭便车等负面社会心理效应。考虑到垃圾排放的分散性、个体性特点,为避免排放者在相对集中的供给者面前成为弱势,垃圾排放者可委托小区、社区或街道代表自己利益,以俱乐部形式选择合适的垃圾处理服务。考虑到垃圾处理服务的市场化能力尚有不足,存在市场失灵风险,为保障公共环境权益不受侵害,政府必须建设应急保障性填埋处置设施。
二要发挥商品生产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垃圾减量和回收利用。要改进产品规划设计和生产工艺技术,减少寄生在商品内的产品废弃物。整合商品生产的正向物流与垃圾回收利用的逆向物流,鼓励商品生产者回收利用废弃产品和包装垃圾,促进更多垃圾成为再生资源和生产原料。鼓励生产者改变商业模式,从供给物质产品向供给使用功能和服务转变,类似出租车服务、集中供热供冷服务等商业模式,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使用价值和服务,并回收使用价值丧失的废弃物质产品,减少垃圾回收的不确定性,提高垃圾的回收利用率。
三要转变政府管理垃圾处理的职能为引导垃圾治理的职能,保障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和共治。明确政府、企业与公众分工,确保企业和公众的权利,促使政府专注于建章立制、规范监督和保障供给,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和社会自主自治的局面。当然,政府保障供给的作用主要是保障垃圾处理产业化和产业发展、保障垃圾处理的行业利润、参与应急保障等公益性较强的垃圾处理服务作业,而非包揽垃圾处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