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广东省省长朱小丹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广东,到2020年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连日来,来自深圳的省人大代表热议城市和农村垃圾处理,纷纷为建设一个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建言献策。
立法保障“有毒垃圾”回收处理
在两年前的广东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深圳龙吉顺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志顺便大声疾呼:解决“垃圾围城”,首先要从源头开始,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同时发展节能环保战略产业,走综合处理、资源利用的路子。27日上午,在深圳代表团分组会上,他再次建言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废旧电池等“有毒垃圾”的回收处理力度。
林志顺说,废旧电池中含有许多有害物质,乱丢对土壤和水源污染极大。而另一方面,废旧电池也是很好的“矿藏”,最常见的锌锰电池中锌含量可达 22%,有的电池甚至含有镍、铁、锰等有色金属,潜在价值不容忽视。变废为宝,关键在于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将废旧电池等与一般生活垃圾分开处理。据林志顺了解,目前全国年需电池约44亿支,且以每年1%左右的速度增长,而回收比例却不足2%;同时,我国目前已出台9部环境类法律,有关废旧电池处理的条文散见其中,但欠缺详尽明确的细则规定。
“应借鉴国外先进成熟的废旧电池回收相关法律,尽快出台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法律法规,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林志顺建议,在公共区域增加废旧电池回收箱的数量,将社区回收站点和绿色社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再生资源的回收与利用。
开展城乡垃圾处理条例执法检查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目前,广东省农村已初步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016年,将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一县一场”,推进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分类减量处理。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王海说,虽然很多农村已经按照“一村一点”的要求,建成了生活垃圾收集点,但垃圾的收集和处理都不及时。另外,垃圾转运过程中 “走一路洒一路”的现象不少,很可能产生二次污染。他建议在农村进一步开展普及垃圾分类,并与收运体系结合起来,尽量做到垃圾不落地。同时积极开展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的立法评估和执法检查,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常态化运营。
加大投入治理农村垃圾污水
“我连续两年都提了加强农村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的建议。”翻看着《广东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省人大代表、深圳市地税局宣教处处长叶丽燕表示,省级财政在2016年仅安排7.75亿元的治污保洁及垃圾处理预算资金,远远不足,建议加大投入。
据报道,广东省农村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超过3万吨。从2013年9月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明确今后5年连续重点督办农村垃圾管理工作。叶丽燕说,做好粤东西北地区农村的垃圾和污水处理,既关乎当地的生态保护和群众生活,也关系到东江、西江、北江等全省重要水源的水质,解决“垃圾围村”同样刻不容缓。
“按照省级预算安排支持绿色发展项目资金情况表,2016年治污保洁及垃圾处理资金为加上去年结转的6.95亿元,总共7.75亿元。也就是说,今年新安排资金实际仅为8000万元。”叶丽燕说,“为什么2015年会产生近7亿元的结转资金?是没有执行到位还是什么别的原因?”
农村垃圾管理情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指标,目前仍是广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叶丽燕建议广东省财政在预算中把做好农村垃圾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