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和国家愈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在提升环境质量上取得重大进展,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去年,江苏省政协委员,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有关“有效保护农村水资源”的提案在社会各界引起很大反响。今年两会上,他继续关注环保领域,将目光聚焦在了固体废物进口的利用和监管方面。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准许进口国外资源性固体废物,并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进口废物管理制度。出于法律职业的原因,周继业在工作调研中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走私进口“洋垃圾”的事件仍时有发生,给国家利益、市场秩序、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带来很大危害。
周继业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去年江苏省全省法院共对65人以走私废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判处最高刑为有期徒刑10年。“不法分子多采取将禁止进口废物伪报为外观及形状相似的合法货物通关,如将明令禁止进口的废矿渣伪报为矿石等,由于两者属性基本相同,仅在矿物质含量上有所区别,增加了现场检查人员区分与定性的难度;一些不具备加工资质能力的企业有时也会骗取或借用他人许可证进口固体废物。”在进行分析后,周继业发现,犯罪分子逃避进出口管理部门监管,非法进口‘洋垃圾’的手段复杂多样,不断翻新,且涉案废物往往以数万吨计。
据悉,江苏省贸易进出口总量在10年间翻了20倍,对相关机关的进出口监管能力尤其是各机关之间的综合协调治理提出了新挑战,那么,该如何应对呢?周继业建议,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增强检验工作针对性,对报关货物并非原料生产地而是原料消耗地、应从距矿区较近的港口发运却舍近求远从其他港口发运、在合同中直接约定矿砂锌含量等异常现象中,进一步加大识别与监管力度,确保固体废物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环节落实到位,遏制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
风险预警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也要进一步加强。周继业建议,海关、环保、海事、进出口检验检疫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强化关区间风险信息交流通报机制,完善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让走私废物行为在一地露出端倪后在全国各口岸无所遁形,将“洋垃圾”拒之于国门之外。同时,健全完善海关、商务、工商、环保、检验检疫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完善固体废物进口和加工利用等管理环节的衔接机制,避免管理脱节和空白,确保对限制进口资源类废物的全程跟踪,有效防止对资源类废物非法利用造成环境污染问题。
“去年,江苏全省法院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482件,同比增长256.25%。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周继业强调说,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联动力量,综合协调治理,才能堵死“洋垃圾”的进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