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金溪县政府采购预算金额7321.1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592.86万元, 节约财政资金728万元,节约率为10%。
金溪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一是坚持依法采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明确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制度,深化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坚持管采分离,明确政府采购各方责任,明确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职责,切实加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节约、效率”的原则,千方百计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关键环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