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光电于近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第三方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车联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200万元与深圳市前海九派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机构、北京东方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天盛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九派鸿利车联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
鸿利光电于近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第三方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车联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200万元与深圳市前海九派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机构、北京东方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天盛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九派鸿利车联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