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经济部能源局公告,统计至104年(2015年)10月底为止,全台湾太阳光电装置量已达728.4MW。其中嘉义、台南、高雄与屏东等地装置量为387.4MW,不仅占了全台一半以上,也比97年(2008年)时成长了百倍以上。
根据相关资料,屏东县是全台太阳光电设备装置量最高的地区,到2015年10月底止共有121.6MW。接下来是台南市的114.8MW、高雄市的82.6MW、嘉义县的65MW以及嘉义市的3.4MW。
自从能源局在98年(2009年)通过“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后,上述南部地区的太阳光电设备量跃增百倍。经济部也在去年五月提出新的发展目标,2016年起每年规划新增500MW,并计划在119年(2020年)时达成8.7GW的累计装置量。
为鼓励民众装设太阳能,能源局接连推出相关鼓励措施。在趸购方案方面,推行地区差别补助,苗栗以北的北部地区县市可享有额外的趸购加成补助;而在并网工程方面,已将屋顶型系统免收取线补费的标准从10kW以下放宽到50kW以下,未来可能规划放宽到100kW。
此外,今年起云林县、台南市、高雄市、屏东县与金门县等地不及100kW之系统申请不须竞标,可直接向地方政府申办,简化申请手续。各地方政府也持续推动公有屋顶设置太阳光电系统,加速本地需求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