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日前召开。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宁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十三五”期间将对所有排污企业实行在线监测,严惩偷排超排行为。
宁夏自治区首次将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写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建议》中,将生态环境保护独立成章,提出绿色低碳水平不断上升,能源、土地、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不断上升,环境空气质量全国排位不断上升。森林覆盖率达到15.8%以上,万元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
《建议》提出,“十三五”期间,宁夏自治区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把美丽宁夏建设作为绿色发展理念在宁夏的具体实践,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把绿色作为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坚守土地、资源、环境3条底线,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倡导绿色消费生活方式。
按照《建议》,宁夏自治区将继续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实行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环保、司法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环境治理体系。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施环境保护蓝天、绿水、净土3项行动。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2020年前所有符合改造条件的机组排放达到燃气标准。
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黄河干支流、主要排水沟、湖泊湿地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管控,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防控重大环境风险。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和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推进乡镇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
宁夏自治区将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把六盘山地区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六盘山生态补偿试验区。实行环保负面清单制度,严格以环境容量确定城市规模和开发强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以市县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探索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