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常德市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本月起下调。
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相关精神和煤电联动机制有关政策规定,湖南省发改委近期下调了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别用电价格。为促进常德市一般工商业健康发展,降低一般工商业生产经营成本,常德市发改委结合全市实际情况,也对常德市省电网和农村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别用电价格进行了调整。这是继2015年4月20日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别用电价格下调0.0175元/千瓦时后的再次调整,此次调整幅度为0.0108元/千瓦时,具体调整情况为:湖南省电网1千伏以下的:由0.8885元/千瓦时调整为0.8777元/千瓦时;1—10千伏的由0.8685元/千瓦时调整为0.8577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的由0.8485元/千瓦时调整为0.8377元/千瓦时;110千伏以上的由0.8285元/千瓦时调整为0.8177元/千瓦时。常德市农村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由1.0225元/千瓦时调整为1.0117元/千瓦时。此次电价调整从2016年1月起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等其他类别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据统计,常德市每年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量在16亿千瓦时左右,占整个用电量的22.3%,此次电价下调,每年将直接为企业减轻负担17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