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小客车越来越普及,充电桩的安装也备受关注。北京市住建委昨日发布,截至2015年11月,全市已有2108个小区配建了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配建小区数量超全市小区总数的四成。而无安装条件的小区可配备汽车“充电宝”设备。
2015年4月17日,大兴一小区内新建的充电桩。市住建委昨日发布,截至2015年11月,全市已有超四成小区配建新能源车充电桩。
东西城充电桩小区最少
目前,全市已累计销售新能源小客车1.3万辆,在小区内建成的自用充电桩已有8312个,涉及全市16区及亦庄开发区共2108个小区,超过全市小区总数的40%。
在远郊区中,昌平区建桩小区数最多,达175个,大兴和通州分别以163个和148个紧随其后。城六区中,东西城建桩的小区数量最少,分别为58个和72个。
东、西城较少的原因与其有大量老旧小区有关。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充电桩的建设需要固定停车位,而多数老旧小区存在机动车停车位不足的情况,再加部分小区实行流动式停车管理,没有固定车位成为制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的主要因素。今年将继续加大力度,积极协调各物业单位,为车主在小区安装充电桩做好配合工作。
物业须无偿配合安装
哪些业主可以安装充电桩?对此,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车主购买电动车后,须满足有固定车位产权或者长期租赁使用权,以及小区拥有足量的电容这两个必要条件,物业才能配合充电桩的安装。
“在具备安装的条件下,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的安装,做好勘查现场、提供图纸、指认暗埋管线走向和现场施工等配合工作,并不得借机向车主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条件,物业企业必须无偿配合车主安装充电桩。”这位负责人说。
市住建委还公开了举报邮箱bjwyjb@163.com,受理车主关于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自用充电桩安装问题的投诉。对于不配合安装自用充电设施,或在安装过程中对购车人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记分处理。
没有条件安装充电桩的小区怎么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住建委与市科委将共同开展“移动充电车进社区”试点项目。“移动充电车”就像汽车“充电宝”,在配备该设备的小区,车主可预约“充电宝”到自己的车位上充电。
按计划,今年将在全市投放500台这样的移动充电设备。未来,对于不具备充电桩安装条件的小区,将逐步投放汽车“充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