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既有建筑节能项目近日通过欧洲投资银行评估,首次争取到欧洲投资银行贷款,用于支持乌鲁木齐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项目。
此次乌鲁木齐市主城区内约114万平方米的既有公共建筑综合节能改造和热计量工程,总投资为6.3亿元,其中欧洲投资银行贷款4000万欧元(约折合人民币3.28亿元)。
据了解,新疆的建筑节能市场非常巨大,以乌鲁木齐为例,目前该市有6987万平方米的非节能建筑,其中,公共建筑3107万平方米,居住建筑3880万平方米。2014年,乌鲁木齐计划对360万平方米的老建筑陆续进行节能改造。其中,公共建筑8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280万平方米,主要针对2003年4月15日前修建的非节能建筑。工程主要分布在主城区,改造内容包括屋面、外墙、外窗、地下室顶板等。
近年来,乌鲁木齐是不断加大在建筑节能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早在2005年,乌鲁木齐市即颁布实施了《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2012年,制订了配套的《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2014年,制订了《乌鲁木齐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细则(试行)》,鼓励老旧小区改造,节能改造应不低于50%节能设计标准,鼓励更高标准。
此外,记者还从乌鲁木齐市建委了解到,日前,乌鲁木齐组织开展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通过审查,并被列入今年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制定计划。今年起,乌鲁木齐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将在现有绿色建筑就评价体系和技术标准构架基础上,细化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将绿色建筑设计与低碳规划指标体系有机结合。
据了解,该标准计划于2015年发布实施,接下来乌市将开展绿色建筑施工管理评价标准等标准的研究,通过逐步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来规范绿色建筑工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