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为减低晚间灯饰、招牌造成光滋扰和能源浪费,香港环境局推出首份《户外灯光约章》,首阶段超过1000个物业和商户响应,承诺最早于晚上11时后“熄灯”,约章于四月生效。
香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指约章能令社会“适时熄灯好作息”,两年后会检讨约章成效,有需要才进一步规管光滋扰。有参与的物管公司称,约章能为业界及社会树立榜样,关注节能,公司将加派人手巡查辖下大厦各照明装饰,确保各楼宇都遵守相关节能承诺。
环境局昨日举行《户外灯光约章》启动礼,推动社会及商界于承诺的预调时间,即是晚上11时或午夜12时至翌日早上7时,关掉大厦一楼以上的户外
装饰、宣传或广告灯牌,达至节能效果。约章涵盖各行业商户,包括地产发展、物业管理、酒店餐饮、零售等界别,以及公用事业、非政府机构等。若签署机构由晚 上11时至早上七时遵守关灯承诺,可于明年获颁发“铂金奖”认证;由午夜12时到早上7时关灯的机构,则可获“金奖”。
黄锦星指出,港府一方面关注晚间“光滋扰”问题,但社会有声音促请港府关注社会经济需要,并作出平衡。他续称,现阶段推出自愿性签署约章,已能平衡市民作息和商界运作,承诺两年内监察约章成效,届时再检讨有否需要立法强制晚上关灯。
有参与机构认为,签署约章有助向业界及市民树立节能榜样。香港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经理李伟明称,为确保商户执行约章内的指引,公司会有工程师及设置能源监察系统,专责监察各大厦业户有否遵从约章。一旦发现商户未有依时“熄灯”,公司会提醒相关业户执行约章。
除推出约章外,港府亦重新推出《户外灯光装置业界良好作业指引》,向公营及私营机构推广户外灯光装置设计、安装和运作方面的良好作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