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德州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64.03万平方米,超出山东省下达的24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共落实改造项目33个。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行顺利与否,与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密切相关。该市成立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去年3月出台了《2015年德州市建筑节能考核要点》,将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公建节能改造、墙材革新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将其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节能减排考核中。同时,积极创新,采取“中央财政奖励,本级财政补贴,权属或主管单位筹集,居民适当分担,社会资金投入”的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多方筹措资金,对改造项目给予一定奖励,充分调动了单位和个人参与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德州市共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543万平方米,争取国家、省奖励资金2.1亿元,年可节约标准煤1.9万吨,惠及居民5.6万户,冬季室温平均提高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