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及国网丽水供电公司等7部门和单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市相关部门单位贯彻国家关于能源消费革命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等机遇,加快实施电能替代工作,严格执行电能替代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丽水市电气化水平,改善环境质量,推进实施生态化战略。
通知表示,大力推动实施电能替代工程,要积极引导全社会用能单位煤改电、油改电,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力争到2017年完成电能替代电量2.5亿千瓦时。通知特别要求,要以全市淘汰燃煤锅炉工作为契机,逐步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窑炉)等,加快煤(油)改气(电)工作,重点推动小型电锅炉、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电热泵、电窑炉等设备的应用。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统筹推进电动汽车、电蓄冷、电炊具、金属铸造及表面热处理等其他电能替代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通知表示,将简化电能替代项目电力接入程序,对电能替代项目实行“一证受理”,即收到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和“承诺书”后,立即纳入到业扩报装正式流程,其余资料根据业主“承诺书”约定时限逐步收集齐全。电力部门应开展一对一专人服务,开辟用电报装“绿色通道”,主动跟踪实施进度,提高服务效率。同时进一步完善全市电网建设规划,加强电网建设,确保电力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