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以充分发挥能源开发建设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意见指出,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加快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为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创造必要的生产生活用能条件,是能源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意见明确提出了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的主要目标,即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基本达到目前本省(区、市)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农村动力电全覆盖;完成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甘肃省通渭县、清水县摘掉贫困县帽子。
意见要求,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实施农村动力电全覆盖工程,精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优先安排能源开发建设项目,统筹出台扶贫优惠政策,继续加强定点扶贫工作。加大中央投资力度,加快农村电网建设和城乡电力普遍服务均等化进程,实施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农村电网建设攻坚战,加快西部地区贫困县、东中部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按照更高的建设标准,新建和改造贫困地区线路和配电台区,提升贫困地区供电水平,实现贫困地区动力电全覆盖;在现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光伏扶贫的范围,在光照条件良好(年均利用小时数大于1100小时)的15个省(区)451个贫困县的3.57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范围内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实施规划布局、资金安排、工程项目倾斜以及清洁能源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