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由中国能源报社主办的“2016中国管道保护与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秘书长胡卫平在会上做了“关于我国天然气管道发展的几点思考”的主题报告。
以下是发言实录
第一,天然气管道相关立法过程及发展趋势。
2001年国务院发布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对当时许多地方发生的管道破坏和一些重点工作(如2005年,完成西气东输建设开通)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出台。至此,在法律层面使得有关部门有法可依。对打击破坏管道的行为,维护管道的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对管道本身直接破坏的现象频率大大减少,天然气和石油管道本身的环境安全性得到很大的提高。
2000年到2011年是我国管道发展的黄金十年。
管道是连接上游资源和下游市场之间的纽带,管道建设及运营环节的改革是天然气行业体制改革的关键步骤。到2014年年底,我国天然气管线达6.9万公里,干线输送能力超过1700亿立方米,管线建设稳步推进,初步形成横跨东西,贯穿南北,连接境外的油气管网。
我国三大石油公司依托资源、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在中国拥有天然气管道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先发位置,在干、支线管道建设和运营中处于绝对主导地位。
☞中石油的天然气管道已经实现了专业化运营和区域化管理,拥有五家专业化公司和一家区域化管道公司,天然气管道总长度约5万千米,约占全国的78%。
☞中石化天然气管道由其天然气分公司负责,在建和运营管网4600多千米,逐渐形成“两线”(川气东送管道、榆济输气管道)、“一站”(山东LNG接收站)、“三库”(中原、江汉、金坛储气库)的布局。
☞中海油天然气管道由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经营和管理,管网布局主要集中在海南、广东、福建、浙江这4个东南沿海省份,总里程达3145千米。
目前我国相关的境外管道项目主要有:
❶中亚天然气管线,起于阿姆河右岸,经过库曼斯坦进入乌兹别克斯坦,从阿拉山口进入中国,衔接西气东输二线。
目前已建成A、B、C三线并顺利通气,D线于2014年开建。其中A、B双线敷设约一万公里,是世界上最长的天然气管道,于2009年12月14日正式通气。C线于2012年9月全面建设,2013年底实现了线路贯通,将提升中亚天然气管道权限输送能力至每年550亿立方米。
中亚天然管道D线,于2014年开建并争取2016年建成通气。
❷中缅天然气管线,全长2520公里。 2013年10月,来自缅甸孟加拉湾的天然气在中国广西贵港市点燃,这标志着中缅油气管道干线建成投产。每年将有120亿立方米天然气造福缅甸和我国西南地区,惠及上亿民众。
❸中俄天然气管线,东线天然气项目,从2018年起供气,最终达到380亿立方米,累计30年。
第二,天然气管道的相关政策。
在天然气相关政策的轨迹中,十二五是一个最重要的时间段, 2013年6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围绕天然气管线,国家能源局颁布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文件突出对第三方开放。同时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天然气购销合同(标准文本)》。
2014年2月,《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发布。同年11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2015年7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颁布了《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和《2015年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要点》。
2015年11月份,国家发改委举行媒体通气会,宣布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我认为降幅是出于对冬季采暖的考虑,但效果并不好。原因众多,例如天然气采暖要取得成效就必须有足够的网络端的联通到老百姓家里。
这些文件的颁布,涉及到天然气领域的管网开放、供销合同、基础设施、价格机制、安全保护等各个方面,是构建新形势下天然气监管体制的政策法律文件,将在今后的时间里,对我国天然气管道行业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落实,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做好监管。
2014年的10月份,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第20条指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支持民营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等参股建设油气管网主干线、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城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控股建设油气管网支线、原油和成品油商业储备库。
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不得利用对基础设施的控制排挤其他天然气经营企业;在服务能力具备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为符合条件的用户提供服务或者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我们可以从国外做一些案例分析。
当前,美国管道业务采取生产、运输、销售分离的模式。在这个情况下,管道工作就必须无歧视的开放管道,保证其天然气供应商享受公平的运输服务,运输效率和信息化的透明,带来非常好的变化。
目前,从监管角度来讲,政府现在只负责监管中游的管道运输,和下游城市配气的环节。天然气的价格,是完全由市场来决定的。
第三,我对管道建设和下一步监管发展的想法。
首先,必须深化天然气管道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要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构建一个充满活力的市场,推动管网独立,和销售运输业务分离,使管道市场、运输市场、建设市场,包括监管,更有活力。以此,来提高效率的应用。
其次,推进我国天然气的骨干管网的建设。
和发达国家比,我国天然气干线的总数,是美国的八分之一,俄罗斯的四分之一,按照第二次国家能源工作会上讲的,到2020年,要达到4000亿立方米的要求,加快发展天然气任重道远。
受现在经济下滑的影响,我国天然气长线管道建设,可能会有一些放缓现象。但区域的管网和直供管网的建设,我认为将进入到高峰期。特别是境外项目,包括俄气的西线和2022年冬奥会申请成功后的陕京四线。
最后,进一步完善天然气的价格形成机制。
当前雾霾肆虐,我国需要加快能源结构的调整,积极理顺清洁能源和煤的价格体系。捋顺商业气和居民用气的关系,推行谷峰的价格、可中断用户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