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北京制冷学会。第二条 本会由中国制冷学会发起成立,由北京地区从事制冷行业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生产企业、民营企业、医疗单位等企事单位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自愿组成的。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是制冷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本会的宗旨:是团结首都广大制冷科技工作者,为繁荣和发展制冷科学事业,积极开展学术、编辑、培训、科普、咨询等方面的工作,为首都地区的经济建设做出贡献。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四条 本会接受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接受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国制冷学会的指导。学会的办事机构在行政上接受挂靠单位北京市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领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本地区制冷学科的各种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学术活动和技术交流,促进制冷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学科间的联系渗透,促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融合,推动自主创新。
(二)普及制冷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制冷技术;提高全民对制冷科技认识,宣传建立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三)编辑、出版、发行制冷科技书籍、报刊及相关音像制品;
(四)反映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组织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参与北京科技政策、发展战略、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促进政府的科学决策等工作。
(六)组织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对北京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进行科学论证和咨询,提出建议;
(七)组织会员和科技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