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线路施工安全规定
通信线路施工设计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市政管理、园林绿化、供电供水、交通管理等诸多方面,同时受自然条件和环境的影响给线路施工增加量不安全因素,因此作业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和账务通信线路施工安全技术知识,切实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障作业人员及通信设施安全。
(1)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施工地段)应先进行以下三项检查。
①施工前的环境检查;
②设备器材检查清点存放;
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措施。
(2)监理人员检查在下列地点作业必须设立安全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设立护栏或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①街道或公路拐弯处;
②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③跨越道路架线需要车辆暂时停止通行处;
④行人车辆有可能陷入的沟、坑等处所;
⑤揭开盖的人(手)孔处;
⑥安全标志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工作完毕要立即拆除;
⑦凡需要阻断交通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⑧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红旗或红灯,以免引起误会造成意外,应按有关部门规定设置标示;
⑨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⑩在道路上挖沟、坑洞除设立标示外,必要时采用钢板盖好或搭建临时便桥以保证通行;
⑪自行车、三轮车或其他物件不得代替安全标示;
(3)监理人员在架空线路施工地段应检查或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以下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