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与广电工程建设法规及相关规定
日期:20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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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要介绍通信与广电工程中所涉及到的一些工程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试主要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在案例分析题中也会考到这部分内容,但这部分内容不是案例分析的考察重点。往年在这部分内容的考试中分值接近10分。一般3-4个单选题和2-3个多选题。
从往年考试情况看,考试题主要分布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信息产业部文件中关于通信建设管理的规定
通用基础通信工程建设标准
通信与广电建设市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大纲
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信息产业部文件中关于通信建设管理的规定
掌握关于保证通信网络及信息安全和维护通信市场秩序的规定
掌握保证电信设施安全的规定
掌握电信建设工程违规处罚的规定
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信息产业部文件中关于通信建设管理的规定
为了规范电信市场秩序,加强电信建设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合理配置电信资源,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于2000年9月25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信息产业部于2002年2月1日开始施行《电信建设管理办法》(20号令),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于2005年颁布了330号文件《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述文件在保证通信管道建设以及在民用建筑物上施工方面的要求如下:
一、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
(1)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人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民用建筑的开发者和管理者应当为各电信运营商使用民用建筑内的通信管线等公共电信配套设施提供平等的接人和使用条件,保证电信业务在民用建筑区域内的接入、开通和使用。
(3)民用建筑的开发方、投资方以外的主体投资建设的公共电信配套设施,该设施的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利用该设施提供网络接入服务时,应获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为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
(4)民用建筑内的公共电信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行业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原则上应统一维护。